在丹尼斯、金博大等鄭州主要的大賣場中,酒類柜臺上所陳列的大多數產品都沒有標注警示語,但此類產品生產日期皆為2007年10月之前,值得注意的是,四五老酒的
包裝盒上雖沒出現“過度飲酒,有害健康”,但卻在醒目位置上標注了“飲酒不駕車,駕車不飲酒”的告示語,據業務員介紹,四五老酒的這條警示語早在半年多之前就已出現在其包裝上了,而且在促銷過程中也注意引導消費者健康飲酒,明確要求業務員對于駕車的消費者要盡量勸阻其飲酒。
而在更多的名煙名酒店中,帶有警示語的酒類包裝同樣難覓蹤跡,大部分業主表示對《通則》并不了解,也沒有接到廠家的換貨通知,其產品庫存少的可以銷售一個多月,多的能賣到春節之后,這也意味著消化掉這部分舊包裝產品仍需要一段時間,帶有警示語的酒類產品大規模面市預計會在12月之后。
但警示語的“猶抱琵琶半遮面”并不意味著豫酒企業不注重對消費者健康飲酒的引導,在大多數名煙名酒店中,都在顯要位置張貼了“適量飲酒”、“文明飲酒”等宣傳告示,這些告示絕大部分是由豫酒企業作為形象促銷的一部分提供給終端的,隨便走幾家煙酒店,就能找到由宋河、賒店等企業制作的這類標示。
對于《通則》的實施情況,河南省酒業協會秘書長蔣輝肯定了四五酒業等企業的做法,他表示,由于河南省是酒類消費大省,引導消費者健康飲酒就顯得尤為重要,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各個環節的共同努力才能將之落到實處,在包裝上出現警示語具有標志性意義,此外還需要生產企業在技術方面不斷創新,流通企業在市場上規避惡性競爭,終端加強宣傳力度等一系列后續工作,作為協會有責任發揮引導和監督作用,積極打造和諧、文明的新型飲酒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