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設計委托合同書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包裝共 款,總設計費: 元不含稅。
若實際設計的包裝超過 款,按每款 元( )計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托設計總費用的50%付給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后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后,甲方需在二天內由代理人確認,乙方以此為定稿,確認后甲方應當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余款。 三、設計時間:
設計完成的時間為甲方提出設計要求后 個工作日。(因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但按本協議約定轉讓甲方的除外;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所有;
4、在乙方為甲方提供設計方案后,若因商品名稱變化或因乙方設計未達到甲方要求而需要變更設計方案,乙方應修改設計或重新設計以滿足甲方要求;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三)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四)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乙方應保證包裝設計的原創性,設計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所收取費用的兩倍;
3、甲方因使用乙方設計的包裝設計廣告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侵權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賠償甲方因使用乙方包裝設計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根據合同法辦理。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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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